館長自P大衛像合成圖 民衆「眼睛不舒服」申訴性騷擾 判決出爐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館長陳之漢在臉書放上自己頭像與藝術品「大衛像」的合成照片,陳姓民衆申訴性騷擾,臺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性騷擾,陳不提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陳敗訴。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因2020年3月9日陳之漢在臉書貼文「當年爲了錢出賣自己肉體、寫真集被網友爆料」,並貼出自己頭像與「大衛像」的P圖,陳姓民衆提性騷擾說,看到貼文感到噁心、不舒服但市府認爲不成立性騷擾。

陳姓民衆提告,認爲大衛雕像雖然是藝術品,但只會放在美術館供人欣賞,不會放在民衆往來的火車站給一般人觀賞,相關圖片和文字感到不舒服,應構成性騷擾,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合成照片一望即知不是館長的裸體,沒有構成性騷擾,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