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姚立明欲蓋彌彰 坐實政治性格

司法院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引發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大法官七位人選揭曉,姚立明三個字立即成爲朝野爭論焦點。曾經遊走不同政治光譜的他,讓自己被冠上「政治變色龍」的稱號,偏偏大法官又被要求「須超出黨派以外」,無怪在野陣營高度質疑,能否超然解釋中華民國憲法?

立院九月下旬開議,NCC委員、考試委員人事案尚未解套,總統府又公佈一份藍白陣營顯然不會埋單的大法官名單,除姚立明政治色彩濃厚,其餘人選「廢死、臺獨」立場也很鮮明,無疑將加劇朝野對抗的局勢。影響所及,不僅衝擊三大人事案,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審查也可能因此受牽連。

大法官的提名,固然是總統權限,但立院的政治版圖,已非過往八年民進黨一黨獨大。前總統蔡英文首次當選那晚,民進黨邁向完全執政,她猶知喊話民進黨人「謙卑、謙卑、再謙卑」,如今情勢丕變,民進黨雖在中央執政,但在國會未能過半,在朝小野大情況下,難道不應該用更謙卑的態度迴應新國會?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向立委黃國昌嘀咕:「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其實也是許多人民的疑問。就算想建立總統御用「大法官羣」,也該注意吃相,怎會提出讓朝野火車對撞的大法官名單?

檢視送到立院審查的資料,姚立明不知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他在自傳中刻意忽略紅衫軍副總指揮的經歷,在立委經歷也未註記新黨黨籍,卻凸顯和蔡英文、賴清德的連結,無疑欲蓋彌彰,反而更添自己的政治性格。而這樣的過往和作爲,要如何讓人相信能做到「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的稱職大法官?

姚立明簡歷中提到,他獲提名,適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資格:「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似乎「富有政治經驗」可以減免法學專業的要求。這樣的自辯,人民能否接受已有疑問,更別忘了,條文規定要「聲譽卓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