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僞造車牌上路發生車禍 重機騎士遭警開罰吃官司

▲臺南市玉井區林姓男子與自小客車碰撞交通事故,玉井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大型重機懸掛之車牌系屬僞造,當場查扣押車牌沒入車輛,並依僞造特種文書罪嫌將林男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玉井區林姓男子2年前以新臺幣10萬元購買大型重機車,惟未向賣家取得相關車籍證明文件,24日晚上8時許與自小客車碰撞交通事故,玉井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大型重機懸掛之車牌系屬僞造,當場查扣押車牌沒入車輛,並依僞造特種文書罪嫌將林男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玉井分局提醒,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僞造車牌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0800元罰鍰,並依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購買二手車輛時應確實辦理過戶,並取得相關車籍文件,切勿貪圖小利購買來路不明車輛。

玉井分局長陳添新表示,近來變造、僞造汽車牌照的情況增加,衍生許多社會問題,玉井分局會持續針對使用僞造、變造、註銷、吊銷的車牌及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等違規行爲強力取締,以保障合法民衆的權益,維護轄內治安、交安環境平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