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死難找家屬 裡長被迫伴屍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昨在質詢時,提出個案,指因里長找不到家屬,伴屍多個小時情形。圖/擷取南市議會直播畫面

孤獨死、孤老死情形愈來愈多,臺南傳出多起個案,公部門難幫忙處理後事,議員昨天質詢指,有身心障礙者在家裡過世,里長因個資法無法取得家屬資料,無計可施下伴屍數小時,市府應設專責窗口等彌補行政盲點。市長黃偉哲說,會精進標準作業流程,可先由警察局等司法機關找出家屬資料,聯絡家屬處理。

去年底仁德區成功里長鄭晴而接獲多件獨居市民在家死亡案件,其中1件屍體腐爛無法辨識,雖知道身分但一時間難聯絡上家屬,最後聯繫社會局證明死者是列冊對象,才送進殯儀館冰存。

市議員吳禹寰說,最近有名身障者在住處過世,里長受限個資法找不到家屬,無計可施下伴屍數小時,近年來孤獨死、孤老死漸普遍,市府應改善檢討相關措施、設專責窗口,研議修訂相關法規,讓類似案件處理能更靈活,減少里長的無力感。

民政局解釋,身分不明的亡者或暫無家屬的亡者,無法找到親屬確認身分以送進殯儀館冰櫃時,可由里長等當申請人,可攜帶或傳真里長證到殯管所服務中心,協助辦遺體進館事宜;若是社工列管案件的當事人,可由社工或區公所社會課承辦人帶社工證或服務證去殯葬所辦理;如爲養護機構住民,負責人帶設施設立許可證、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到殯葬所代辦;至於警方處理身分不明的死者,員警可當申請人通知殯管所派委運業者接運遺體。

社會局表示,將建立孤獨死處理流程,協助無家屬的遺體公告25日期滿後開證明、處理喪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