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旺季將至 金管會提醒公司三件事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若公開發行公司財報有未達揭露品質或未揭露應揭露事項,原則會先輔導要求改善,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補申報,若遲遲未改善者,將可開罰24~480萬元。
現行公司年報及議事手冊是在股東會前7天及15天上傳即可,但爲了讓投資人可以更早看見相關資訊,有利考量各議案表決,所以今年先從資本額100億元以上或陸外資持股逾30%的公司先提早上傳資料,共314家,高晶萍表示,若以2021年的情況來看,314家中已有287家可在14天前上傳年報、30天前上傳議事手冊,達成率已逾9成。
證期局亦統計,上市櫃及興櫃公司今年股東會已登記者,從3月就有一家、4月有14家、5月有456家、6月有1,580家,所以提醒這些公司要及早準備三大事項,以免不符規定被開罰。
金管會提醒的三大事項,一是年報編制內容。爲提升年報資訊揭露品質,金管會在2021年11月30日已修正發佈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要求公司應以文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的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符合獨立性情形;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資通安全政策及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與因應措施;並增訂揭露指引,以引導公司提升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品質等。另爲公司年報順利編制,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也在其網站提供最佳實務參考範例,公司可前往查詢參酌。
二是新增應提股東會的事項。爲強化關係人交易的管理,金管會在2022年1月28日已修正發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的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其交易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總資產10%以上者,原則應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才能進行相關交易。公開發行公司如有前開關係人資產交易,應妥善規劃提股東會的相關事宜。
三爲提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股東會年報資訊揭露時效。爲利投資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的參考,並採循序漸進方式,規範上市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者,應分別在股東會召開日14日及30日前將股東會年報、議事手冊及相關會議補充資料的電子檔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