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子埧產業園區過環評 放流水重金屬應符灌溉水質

環境部16日審查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環評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今天審查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環評案,開發單位承諾園區廢污水全回收,若不得已排出,放流水中重金屬濃度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環委最後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查「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單位雲林縣政府表示,此計劃區位於古坑鄉臺糖公司溝子埧農場崁頂耕區,約71.32公頃,現況屬非都市土地特定專家區及一般農業區爲主。預估此案可創造3000個直接就業機會,提供合法建廠用地,提有土地經濟價值。

雲林縣政府指出,園區預計將引進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等,其中以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預估佔地24.6公頃最廣。

雲林縣古坑鄉長林慧如在會中表示,這個園區從開始推動到現在,民衆都很期待開發;古坑鄉是多果之鄉,農產品需要加工,業者要設廠卻沒有地可以開發。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表示,若園區仍有放流水排出,爲共同確保國人農產品食用安全,仍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

雲林縣表示,園區已規劃設置中水回收系統提供產專區及公共澆灌使用,全數回收並優先於園區內使用,不直接排放於地面水體。

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承諾園區廢污水全回收,若不得已仍有排放需求,應敘明排放的條件及時機,且放流水中重金屬濃度,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及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另外,原本開發單位估算景觀綠化每年可吸存約238公噸碳,環委認爲此數字過高,可能有漂綠嫌疑,要求開發單位刪除,另尋溫室氣體抵換來源,開發單位承諾辦理。經會議審議,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此案2020年於環境部(前身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由於涉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最初認定不應開發;後續經濟部於去年中廢止「雲林縣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單位去年底再次送案進環評,今天通過環評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