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節稅省荷包 「契稅申報書附聯」幫大忙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1.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申請適用較低的自住住家用1.2%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果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在臺南市的房屋,且供自住使用、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稅還有「全國單一自住」折減16%的優惠(相當稅率降爲1%,本項民衆無須提出申請)。

財稅局提醒民衆,新購房屋如爲自住使用,可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辦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經審覈後如符合規定,即自移轉契約訂立之日起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無須另外填寫申請書,節稅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