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爆竹煙火注意合格認可標示 消防籲減少施放改以燈光替代

▲▼消防局表示,民衆購買爆竹煙火時,應注意其本體或最小包裝上是否附加合格認可標示。(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中秋節慶祝活動,健康與安全兩者兼顧。消防局呼籲民衆烤肉時,鼓勵減少大魚大肉,多搭配蔬菜水果,由於月餅熱量高,建議減量食用,在施放爆竹煙火也需注意安全,並酌量施放,以增添慶祝氣氛。

消防局表示,民衆購買爆竹煙火時,應注意其本體或最小包裝上是否附加合格認可標示。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購買及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的爆竹煙火,即使施放其他一般爆竹煙火,也需有大人陪同。違者可能會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被開罰。

根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除了公告的年節或特殊節慶當日、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等,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需要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申請。中秋節當天,雖然可以不經申請即可施放,但晚上22時到隔天早上8時仍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的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公共安寧。

此外,加油站、加氣站、醫療、養護機構、各級學校、林班地、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水源管制區等區域禁止施放。施放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進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衆減量施放或以燈光、音效替代,以創造出不同以往的節慶氣氛,並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