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石椅遭放線香燙傷幼童 高市工務局迴應了

高雄市一名網友在「我是岡山人(北高雄)」社團發文,表示自己帶2歲大的女兒,前往岡山河堤兒童公園散步時,女兒遭到不明人士放置在石椅上的線香燙傷。(翻攝照片/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市一名網友在「我是岡山人(北高雄)」社團發文,表示自己帶2歲大的女兒,前往岡山河堤兒童公園散步時,女兒遭到不明人士放置在石椅上的線香燙傷,並附上女兒的燙傷照片,女童的右小腿明顯遭到燙傷,皮膚呈現灰白色且皺起來,讓該名網友相當心疼。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26日迴應,線香屬於民衆隨意放置的,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第一項規定,公園內任意拋棄廢棄物,可處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網友說明,當時和女兒在河堤散步,有人將一炷香放置在竹林溜滑梯的石椅上面,且點香處朝步道擺放,害女童經過時遭到燙傷,網友強調,此行爲可能造成別人受傷也可能引發大火,相當沒有公德心;發文者也心疼表示,女兒燙傷當下竟是表示「媽媽對不起,我被燙到了!」讓該名網友相當自責,發文呼籲大家務必共同愛護公園也要各位家長多加註意兒童安全。

工務局養工處表示,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第一項規定,公園內任意拋棄廢棄物,由管理機關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已通知派駐人員加強全面巡視以保障民衆安全,也呼籲民衆公園內勿私自放置線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