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鹽混添加物浸泡海鮮 海產行大賺黑心錢

檢方指出,長期食用工業用鹽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所浸泡溶液的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稽查人員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前開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永康區某水產行洪姓負責人,1年多來涉嫌以低價的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專門泡製蝦仁、蛤蜊等海鮮,再販賣給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的消費者,臺南地檢署獲報派員同步搜索倉庫等5處地點,當場起出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55箱等證物,經傳喚洪某及員工4人到案後,洪被諭令以20萬元交保,其餘3人飭回。

南檢日前獲報指某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再販賣給消費者後,今年6月18日見時機成熟,檢察官黃銘瑩指揮警調、衛生及國稅等單位,針對該水產行所屬設於永康區的倉庫、攤位及負責人住家等5處場所同步搜索、稽查,當場查獲涉嫌以低價的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用來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再販賣給其他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的不特定消費者。

搜索人員除查扣工業用鹽8包(每包約50公斤)及含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共11包(每包約25公斤)外,還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55箱。檢方發現,該水產行從2018年11月設立登記至今,每月營業額約4至6萬元。

檢方指出,工業用鹽一般只做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及製造鹽酸等原料用途,且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不得使用於以生鮮型態販售的產品,如果長期食用浸泡上述溶液的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除針對扣押物品逐一採樣外,也將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市府衛生局追查下游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