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家園住民遭衛生紙塞嘴巴致死 監察院糾正高市府社會局

共生家園住民遭衛生紙塞嘴巴致死,監察院糾正高市府社會局。(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某協會共生家園,2019年發生精神障礙住民遭衛生紙塞住嘴巴,並以膠帶封住致死案件。監察院調查指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未依身權法善盡行政調查及監督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並促請政府研議共生家園之法源依據,以把關服務品質保障身障者人權。

2019年8月31日高雄市某協會之共生家園,無照顧機構立案卻違法收容身障人士,精神障礙住民遭吳姓行爲人以衛生紙塞住嘴巴,並以膠帶封住致死。吳因犯過失致死罪,經橋頭地方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認定吳因受僱於高雄市某協會,該協會應負連帶賠償130萬元在案。

監察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15日通過監委葉大華、施錦芳調查報告及糾正案。調查發現,本案共生家園部分精神障礙住民因不適應正規立案機構、面臨服務資源難以使用或遭服務單位拒絕等因素,而輾轉入住該家園,凸顯現行社會安全網尚有缺漏,使高雄市某協會是類宗教或慈善名義之人民團體,無機構立案也無配置專業人員,卻有收留照顧身心障礙者之實。

葉大華、施錦芳指出,本案涉及違反身權法第75條不得對身障者爲不當對待等不正當行爲,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2019年9月間因家屬陳情知悉本案後,卻未積極督導協會負責人及現場管理人依身權法第76條規定進行責任通報,也未善盡行政調查,後續亦未督導共生家園提改善計劃,認定有疏失。

葉大華、施錦芳認爲,社會局雖於2019年至2021年間皆有進行一年一度實地訪視,但未增加訪視頻率,始終未發現該家園收容照顧生活無法自理之身心障礙者。遲至2022年4月4日接獲另案陳情,稽查後才發現,經查有部分身心障礙住民家屬表達個案已居住共生家園多年,高雄市政府歷次稽查時均未及早發現違法收容情事,有加強檢討改進之處。

調查報告指明,政府對慈善人民團體收留弱勢族羣之服務品質究竟如何把關,衛福部至今仍拖遲及欠缺輔導配套及明確法源依據。另經衛福部清查,以協會性質成立的共生家園模式全國計有3處,收容不分類型的住民,對象涉及諸多社會福利法規,住民如何返家與福利服務銜接,或入住相關安置教養機構接續照顧服務等,尚無相關因應及輔導措施。

調查報告並指出,依「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及「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社會團體財務收入不得存放於其他公私企業或個人,本案被害人入住共生家園期間,每月付費1萬1千元,定期匯入會計個人帳戶,被害人及其他住民收費皆未報請高市府覈准,已違反上開規定;高市府歷次稽查未發現該缺失,有檢討改進之處。

2位監委也提到,被害人自2016年將戶籍轉至高雄市時,未接獲原戶籍地基隆市轉介,且未詳予確認個案實際需求,僅憑身障住民表達無服務需求,即率予結案,高市府未落實身障者需求評估,顯有檢討改進之處,衛福部應落實督導地方政府執行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評估,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監察院調查指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未積極督導該家園責任通報、未善盡行政調查,亦未督導研提改善計劃,案發後於歷次稽查時又未能及早發現共生家園違規收容,確有違失,糾正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另並促請行政院督促衛生福利部,應儘速研議釐清這類採取共生家園互助模式的收容單位,是否符合身障者社區式支持服務,其收容法源依據爲何,以供地方政府依循,確保住民受照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