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

工商社論

這些年,公共工程每年總有5~6,000億元的預算,政府最重視的就是每月的執行率,年底的達成率,愈到年底各部門對執行率盯得愈緊,深怕無法達成目標。

讓公共工程計劃如期達標是效率的展現,自然是各部門的天職,然而執行率也好,達成率也罷,這指的是「工程認定」,而非「會計認定」。所謂工程認定,就是工程一完成就計入執行數,而「會計認定」則是完工後,還要估驗撥款後才能算數。兩者雖然都是用來評估工程執行進度,但意義不盡相同。

舉個例子,2018年初國發會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前一年公共建設執行情況,初估執行率達到九成,這個成績算是不錯,惟進一步依「會計認定」則發現「應付未付」的款項高達737億元,預算實現率只有七成。由於農曆春節將到,時任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立即指示各部會加速估驗作業,以讓業者能拿到錢而過個好年。

談到這裡,我們會發現公共工程預算的執行過程涉及三個「率」,分別是執行率、達成率及實現率,此三率經常被混爲一談,甚至爭議不休。事實上,三者內涵有些差異,譬如,去年公共工程預算爲6,000億元,上半年分配額度2,400億,若到了6月底的執行量爲2,400億,上半年執行率即100%,而達成率爲40%。如此按月執行下去,至年底的執行率即等於達成率,換言之,若每月執行率都100%,年底達成率自然也就是100%,執行率與達成率互爲因果,兩者並看方可追蹤工程執行的進度,並看出問題的所在。

然而,不論執行率或達成率,關注的都是執行量,至於完工後何時完成估驗?業者何時可以拿到錢?這得看「預算實現率」才行,2019年9月審計長林慶隆赴立法院報告前瞻計劃第一期特別決算時表示:「前瞻計劃執行結果已增加GDP及帶動民間投資,惟地方政府執行中央補助計劃經費的預算實現率偏低,且部分主管機關未依執行進度覈實撥款,鉅額資金滯存地方政府,以致預算實現率只有65.44%。」

在審計長提出預算實現率只有65.44%不久,爲免外界誤解,國發會隨即解釋:「審計部着重於預算經費的執行情形,而國發會則重在建設計劃的執行情形,舉例來說,當一項工程計劃已執行完成,但尚未付款,國發會實務上會把『應付未付款』計入執行數,因此依國發會估算的前瞻第一期計劃經費執行率已達92.35%,計劃執行順利。」

雖然審計部與國發會都說話了,多數人心中的想法,公共工程執行數應該只有一個版本纔對,如今出現65.44%與92.35%兩個版本,非僅民衆不能理解,連立委們也在立法院委員會、院會詢答時屢次提出質疑,遺憾的是,立委與行政官員幾度對話,談來談去,依然是一頭霧水,這些年國人原本就不太信任政府統計,這下子出現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自然更加深大家對數字的懷疑。

事實上,這個問題也沒有那麼難理解,略而言之,執行率盯的是工程的執行效率,而實現率盯的是估驗撥款的速度,如前所言,前者是工程認定,後者是會計認定。當執行率高,而實現率低,反映的是估驗太慢,非關工程效率,政府該做的是加速估驗作業。如果是執行率偏低的話,預算實現率自然也就高不起來,很明顯,這與估驗作業無關,而是工程計劃遇阻,可能是流標,或者是缺工,又或者是缺料,政府因應之道是排除工程計劃所遇問題。這說明只有綜觀執行率、實現率這「雙率」,方可以一覽公共工程執行的全貌,一切毛病也才得以對症下藥,而藥到病除。

依國發會委員會議的歷次報告案,2021年各月預算執行率差不多都達到99%,11月底計劃達成率已近79%,依過去四年執行實績估計,最後一個月可以再執行910億,有機會達成行政院所訂的目標95%。以2021年公共工程預算約6,000億創14年新高而言,若執行率仍能達標,實屬難能可貴,這應歸功於國發會委員會議每月緊盯進度,此一努力值得肯定。

年關已近,我們認爲執政當局除了關心2021年的計劃執行率、達成率之外,更該關心的是「預算實現率」,如同2018年年初一樣,國發會應責成各部會盡速完成估驗作業,覈撥廠商已執行而「應付未付」之款項。如若最後執行率達九成五,而實現率不及七成,政府部門固然可以爲達標而雀躍,惟許多國人將因此沒法過個好年,果如此,爲官者於心何忍?

孟子曰:「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在追求工程如期如質達標之餘,如何排除萬難以提升預算實現率,讓民衆過個好年,更是政府當前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