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全球減碳趨勢下 我國產業面臨的障礙與風險
工商社論
面對全球減碳趨勢,歐盟最快將自2026年起實施碳邊境稅,後續美國與日本也表態有意跟進,未來我國生產的鋼鐵、水泥等原物料恐首當其衝,有可能被課稅。工商協進會日前召開產業政策委員會時,與會者聚焦「低碳轉型」課題,分從全球趨勢與國內現況來看,均感憂心忡忡!
爲此,工商協進會乃於會後歸納出企業人士之所以焦慮的三大原因,並相應的提出三大建言。於此,不妨逐一檢視業界的憂心是否言過其實或仍有不足,以及探討建言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以期在保有國家競爭力,並能爲地球永續貢獻心力的同時,讓產業界也能獲得更多的商機。
首先,面對全球朝低碳轉型的趨勢,工商協進會指出,國際間的種種措施,包括歐盟、美國,以及日、韓、大陸等,都已相繼宣佈落實碳中和的承諾,迄今全球更已有超過127國宣示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可預見必將對以出口爲導向的臺灣造成巨大沖擊。
爲化解在這方面所帶來的衝擊,工商協進會的建言即是應重新檢討國家的能源政策。並指出依照政府的非核家園規劃,預計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將可達到20%,其實也就意味着屆時臺灣仍有八成的發電量需仰賴煤和天然氣,如此將對產品的脫碳形成一定障礙。
平議工商協進會的此項建言,的確點出當年設定非核家園的規劃案時,其實只是聚焦於讓臺灣的核能發電能夠在2025年走入歷史。然而倡議者卻沒有預料到淨零碳排的國際新潮流,可能使臺灣陷入雖然落實了非核家園,但卻無法如期達到碳中和的新指標。因而,除了要重新檢討國家能源政策之外,治本之道更應該修改「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所設定於2050年將碳排放量減半,直接改爲實現「碳中和」。然而,迄今不只未見執政當局做出迴應,主管官署環保署正在推動的溫管法修法,也只是在因應碳邊境稅所可能對臺灣帶來的衝擊之對策而已!
其次,工商協進會指出現行溫管法雖訂有總量管制及碳交易制度,但卻遲未推行。即使環保署已啓動修法,打算開徵碳費做爲管制手段,但姑且不論一旦開徵將使能源密集、高碳製程產業首當其衝。業界更擔憂的是,如果在臺灣徵收的碳費未能獲國際認可進行扣抵,未來出口產品恐將面臨碳關稅疊加,以致喪失國際競爭力。
爲避免未來臺灣的出口產品面臨國內、國際雙重課稅的困境,工商協進會對此的建言即是政府應加速盤點我國產品的碳足跡,儘速啓動碳交易制度,並優先採用減量額度能獲得國際認可或扣抵的方法。
平議工商協進會的此項建言,能否落實的關鍵無疑在於我們的環保署是否有此企圖心與執行力。對照溫管法早已明訂可啓動碳交易制度,但卻遲未推行,先前業者的反彈與抵制,以及環保署的徒法卻無以致行的痼疾,如果未能轉化,則前景將難以樂觀期待了!
至於另外一個引發業界憂慮的,也就是工商協進會指出,不論是碳費、碳交易制度,乃至於祭出用電大戶條款,其實都只是減碳的手段,重點應該是能相輔相成,但卻可能因爲分屬不同部會主管,企業界擔心反而會產生相互牽制的現象,以致於難收減碳成效。
爲了防範於未然,工商協進會因而建議應立即成立具有實權的中央層級因應專責單位,一方面定出國家的基本方針、短中長期減量目標及政策、統籌分配相關資源,另方面則可協調跨部會分工事宜,及督導考覈推動成果。
平議此項建言,其實正好反射出業界對於行政體系但知各自爲政,卻缺乏橫向協調整合能力的痼疾。因而倡議成立專責單位,希望能整合資源、統一事權,也就不足爲奇。但是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如果每遇到一個複雜的公共議題,就要循例成立專責單位,除了要面臨疊牀架屋的質疑,行政組織的不斷擴增,也與政府組織再造、簡政便民的政策有所悖離!
除此之外,會受到全球減碳浪潮衝擊影響的,其實遠不止於如工商協進會所代表的大型企業體。而事實上近年來臺灣許多大型企業也已經紛紛朝低碳生產,甚至朝整個上下游產業鏈都必需落實低碳生產的新經營模式轉型。反而是數量居絕對多數的中小型企業,業者即使有心減碳,卻受限於資源不足或缺乏管道,最後可能淪爲真正的「減碳孤兒」。不論是否成立新的專責單位,主管部會總不應該視而不見,任其自生自滅!
沒有錯,我們欣見包括國際組織及大型企業,近年來總算務實的掀起全球減碳浪潮,但追求環境永續卻不應成爲弱肉強食的新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