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歐盟啓動開徵碳關稅的應對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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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冬季寒流,根據交通部氣象局的預警,將於本週末正式來襲。但是相較於臺灣受氣候變遷影響,今年已經算是遲來的寒流;緯度偏北的歐洲,面對寒冬的考驗,卻因爲受到俄烏戰爭欲罷不能,導致俄羅斯總統普丁聲稱要停止天然氣供應管道,廣義的歐盟地區正陷入寒冬的嚴峻考驗。而爲了不使一般民衆受到寒冬供應不足的影響,包括波蘭、德國、法國等,不是重新開採具高碳排量的煤礦以救急,就是先後重新啓動核能發電。

然而,儘管歐盟各成員國面對寒冬,不得不被迫啓動具爭議性的確保供電穩定應變對策,歐盟當局卻在經過徹夜協商之後,於當地時間13日達成協議。宣告將自2023年10月起,正式針對進口鋼鐵與水泥等高污染產品,徵收二氧化碳排放關稅,以期支持致力於減碳任務的歐盟產業。同時此項首度針對貿易貨物徵收碳關稅的最新規範,預計也將改寫未來全球的商業貿易規則。

論及碳關稅稽徵機制將於明年10月正式啓動,歐盟的相關首席談判代表夏希姆(Chahim)明白指出:「我們必須創造機制,鼓勵貿易伙伴致力於製造業減碳。」然而,姑且不論歐盟此舉已在第一時間激怒歐盟貿易伙伴,包括美國製造業出口商擔憂,此舉恐導致未來商品出口至歐洲的作業流程將變得更爲複雜;而對於製造業迄今仍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的開發中國家,則更將是「不可承受之重」了!

相對而言,高度倚賴出口貿易,且對歐盟地區今年前十月出口已年增14.9%的臺灣來說,因受國際現實政治的侷限,比較缺乏討價還價的談判籌碼。因此一旦明年10月歐盟正式開徵碳邊境關稅,只怕臺灣的相關產業,屆時恐將面對「不可承受之重」的衝擊了!

平情而論,歐盟有關開徵碳邊境關稅的構想,並非突如其來的憑空想像,就臺灣而言,其實也並非全然無感。工研院於去年召開的院士會議,與會的院士羣們其實就已預警,淨零碳排對產業的壓力已經「全面抵達」,現在不止是成本的問題,而是未來能否生存的問題。工研院並於去年初就成立「淨零永續策略辦公室」,經由供給、需求、製造、環境、經貿法規等五大構面,希望能協助產業與企業進行落實淨零碳排。

除此之外,行政體系同樣也不敢怠慢。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10月在英國格拉斯哥COP26地球峰會召開之前,就已預告將透過修改「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訂年碳排放量超過20.5萬噸的288家碳排大戶將成爲第一階段被徵收碳費的對象。繼而又在10月底聲稱,因應歐盟積極推動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環保署也已經決定將目前的「溫管法」,予以修法並更名爲「氣候變遷因應法」。優先將包括鋼鐵、光電半導體、水泥、造紙、玻璃、煉油、人纖、石化、基本化學、電力等十大產業,列入實現淨零碳排的規管對象。

然而,即便是環保署已經盡職的規畫面對國際淨零碳排開徵碳邊境稅的「超前部署」,甚至工研院也義不容辭的宣稱要協助相關產業優先落實淨零碳排。但是儘管環保署所擬具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已於今年4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並於5月送達立法院審議,但卻時隔半年仍未能完成立法。以致除了連環保署預設的將自2023年啓動收取碳費的構想恐將落空,甚至在面對歐盟已經定調將從明年10月正式開徵碳邊境稅的新衝擊,也將陷入因缺乏法律依據,以致無法對本土產業收取碳費,但卻要讓這些缺乏碳費憑證的臺灣相關產品,於出口到歐盟市場時,要額外被課碳邊境稅,近而影響臺灣輸歐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與相關企業的毛利率了!

從「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時程延宕的個案來看,最值得追究的,自然是立法院爲何把修正草案擱置了將近半年卻未能完成立法?沒有錯,立法院在9日召開的黨團協商會總算對爭議性的條文進行協商,但不只具爭議性的條文仍然全數保留,而外界高度關心甚至焦慮的有關碳費的議題也並未見進入實質討論。如此這般,即使民進黨執政團隊可以透過在立法院的多數席次優勢,勉強於年底以前強行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但依憑這種粗糙立法程序所修訂的法規,如何讓首當其衝的十大產業,可以在行將到來的2023年歐盟正式開徵碳邊境關稅所帶來的衝擊做出有效因應,更遑論財稅部門將因而造成未能及時開徵碳費所帶來的稅損!

綜而觀之,也許臺灣早已在國際政經體系被邊緣化,因此包括行政與立法體系所在意的是如何壟斷本土相關議題與法案的決策權,卻對攸關產業是否遭到國外不公平的霸凌卻無動於衷?這樣的「境遇」,無疑值得各界正視、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