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狂挖看護工 即起跨業公家把關

圖爲印尼看護工扶着僱主散步。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外移工引進不易,使部分工廠目標轉向國內看護工,甚至還傳出有大規模面試後,再透過三方合意方式把家庭看護工轉換至製造業,有部分移工以怠工的方式逼迫原僱主簽署三方合意,引發不少糾紛,勞動部近日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僱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跨業準則),未來跨業轉換一律要至公立就服機構媒合,並且沒有同類僱主登記承接纔可以轉換,即日起生效。

根據統計,近年來家庭看護工轉換至製造業人數,2018年91人、2019年66人、2020年287人,但光今年1至5月就有1751名看護工轉換至製造業,與此同時,家庭看護移工人數從去年疫情前2月的24萬6446人,減少至今年7月的22萬2149人;有家庭看護工僱主反映,部分移工會以怠工、坐地喊價等方式,要求僱主簽署三方同意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原本跨業轉換可以採三方合意的方式,簽署後就可以由新僱主把移工帶走,但即日起跨業轉換就不能採取此一方式,擬跨業轉換的移工必須至公立就服機構登記,並且要一直等到沒有同工作類別的僱主登記後纔可以轉換,但如遭受人身傷害的被害人、同一工作類別轉換(如看護工轉看護工)或專核覈准的對象仍可採原方式進行。

薛鑑忠指出,如果僱主執意採用原方式,則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57條,將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協助的仲介也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該僱主的招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