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總監人妻劈腿男總座 懷孕生女寶!人夫綠爆怒討200萬

公關總監人妻劈腿男總座,還懷孕生下女寶,人夫綠爆怒討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是夫妻(均化名),後來小萱懷孕產下1女,辦理戶籍登記時,小萱才坦承女兒是與男子阿華(化名)外遇所生,並在小萱堅持下離婚。由於女兒是在他們婚姻存續期間所生,因此被推定是阿國的婚生子女,後來小萱以其女之名義,對阿國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阿國也憤而提告連帶賠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表示,她與阿國自2019年起分居,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而阿華與她發生性行爲前,不知道她還有婚姻關係,且在知道她懷孕後就已分手,直到她與阿國離婚後才繼續交往,難以認定阿華有故意或過失侵權行爲。

法官考量,小萱與阿華是雖然是同公司同部門的多年同事,但現代社會對婚姻觀念的改變,已達適婚年齡尚未結婚或持不婚主義者均非罕見,加上對他人隱私之尊重,即使是同事關係,若非一方揭露,或佩戴婚戒、育有子女等,可以顯露有可能存在婚姻關係的跡證,對方未必會知道或主動探詢其婚姻狀態。

更何況現代社會的男女或同性親密交往關係,也非必然以結婚爲前提,更無積極查證對方婚姻狀態的動機,自不能僅憑2人是多年同事關係,就可以認定2人發生性關係時,阿華已知小萱有婚姻關係存在。且阿國也未能舉證阿華在知悉小萱仍有婚姻的時間點。

法官審酌,小萱明知她與阿國婚姻關係存續中,卻與阿華髮展男女朋友間之交往關係,並與阿華髮生性行爲而懷孕,對於阿國的配偶法益侵害十分重大。而後阿華知悉小萱爲已婚身分後,仍與之維持男女朋友關係交往,並積極希望小萱與阿國離婚,終至婚姻關係完全破滅。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主張他的精神遭受極大痛苦,而小萱在外商公司擔任公關處總監,阿華在同公司擔任事業策略發展處總經理,阿小萱與阿華所爲,已嚴重破壞阿國婚姻關係之圓滿,認阿國得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以7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