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急煞害乘客撞頭亡! 駕駛判決曝光

郭姓公車司機緊急剎車導致乘客被拋飛後死亡,雙方達成和解,士林地檢署對司機處分緩起訴。(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郭姓公車駕駛,去年11月駕車行經八里龍米路,因前方車輛突然切換車道,導致他緊急煞車,車上一名乘客並未抓緊扶手,踉蹌跌倒,不幸頭部受到重創,經急救仍須告不治,士林地檢署考量郭姓駕駛與乘客家屬已達成和解,對郭姓駕駛處分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去年11月上午,郭姓公車司機行經龍米路一帶,因前方路況反應不及,突然緊急煞車,導致車上乘客往前拋飛,年事已高的女乘客跌倒,頭部受創,經搶救仍因顱內出血,醫師宣告死亡,家屬追究公車駕駛責任,提告過失致死。

郭姓司機坦承乘客死亡他有責任,並願意負起賠償責任,雙方調解後達成和解,檢察官認爲駕駛領有職業駕駛執照,應有更高的注意義務,考量雙方達成和解,處分緩起訴1年,並支付公庫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