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資源挹注中學端 大同大學、私立大同高中法人合併
教育部今天召開第13屆私立學校諮詢會第五次會議,會中委員決議同意大同大學與私立大同高中兩法人合併案。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今天召開第13屆私立學校諮詢會第五次會議,會中委員決議同意大同大學與私立大同高中兩法人合併案,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指出,兩校一直以來都共用一個校園,只是設有兩道校門,如今董事合併,屆時校務規畫將更有效率,大學有更多資源可挹注高中、上課都能更活潑。
私校諮詢會委員今天決議,同意財團法人大同大學與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法人合併案,合併後則更名爲「協志學校財團法人」。一名私校諮詢會委員表示,該案本爲兩組董事會成員,或上委員通過合併案,合併後學校董事會將併爲一組人馬。
該名委員談到,該案性質比較單純,屆時董事會合並後校務運作上不必開兩次會、部分財務也能流通。大同高中經營、財務上都沒有問題,只是將兩塊招牌合併,屆時運作上會更順利。
何明果表示,兩所學校都是由大同公司前身、協志商號負責人林尚志所創立,一所高中、一所大學,但都使用同一個校園,依法設立兩到校門,「但兩間學校一直以來都像一件事。」
何明果說,本次報請董事會合並先前已經思考了好幾年,「合併才比較合理。」屆時兩校不會改名仍保留大同,大同中學也不會是附屬高中形式,但將更有利於兩校未來發展、校園規劃,如教學資源可流通、高中上課也能更活潑,「對高中資源會增加很多。」事務決議亦不需要再開啓兩次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