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超高容積率爲選舉佈局? 威京總部:勿誣衊、流於政治操作
針對民進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指控,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獲利120億元云云,威京總部集團強調,根本是鋸箭不當說法。(威京總部集團提供/王莫昀臺北傳真)
民進黨團8日批評,民衆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曾說與財團勢不兩立,卻在臺北市長任內爲財團大開後門,給威京集團史上最高840%容積率,形同送上120億大禮包,質疑是否爲了選總統超前部署?對此,威京總部集團發表聲明,盼外界勿誣衊、流於政治操作。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之前向臺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經捐贈全街廓土地30%作爲復盛公園用地,並登記爲臺北市政府所有;並提供捐地後的20%樓地板面積作爲公衆停車空間,才於民國80年獲准變更爲商三用地(法定容積率560%),又再捐贈2.2億元興闢臺北市偶戲博物館後,始獲准許起造京華城購物中心,爲臺灣都市計劃首例工變商個案。
威京指出,當年北市府公告實施的都市計劃規定,明確保障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120,284平方公尺,惟京華城僅使用111,919.11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爲678.91%。至民國99年,威京總部集團向北市府申請變更細部計劃,北市府在計算粗容積率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竟然將原捐地後應爲560%的容積率,誤解爲打七折後僅剩爲392%,嚴重剝奪威京權益,才引發救濟返還容積率的多年爭訟。
歷經十年,威京表示,經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期間更是經過政黨輪替的兩朝執政,中間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錯在郝市府任內,始而發函糾正,北市府纔在民國107年將容積率回覆到原始的560%;豈料當時的北市府竟又不當刪除都市計劃內「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之保障,造成人民財產莫大損失和不公平對待。
威京強調,京華廣場正確的法定容積率就是560%,這是依法透過公益性、對價性之整體規劃設計爭取容積獎勵20%,加計依法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30%後,符合法定容積上限的1.5倍,整體容積率才達到840%。即便只加計容積獎勵20%,整體容積率亦僅達672%,仍不及原保障樓地板面積換算的容積率678.91%。觀察京華廣場的歷史證據資料可知,目前威京總部集團還蒙受實質上損失。
針對民進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指控,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獲利120億元云云,威京強調,根本是鋸箭不當說法,歷經政黨輪替的兩朝的監察院所出報告,非常明確地指明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是取回本來就有的容積率,也沒有所謂獲利120億元之情事,期望外界不要政治操作,顛倒是非、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