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生活卻不離婚,可以嗎?2種夫妻情況最常見

隨着時代改變,情感觀念逐漸開放,婚姻型態已不侷限於單一形式,2004年日本作家杉山由美子在《卒婚:不離婚的幸福選擇》一書中提倡,有別以往婚姻概念提出「卒婚」一詞,「卒」有死亡、終止、結束之意,卒婚簡言之是兩人不解除法律形式的婚約關係,繼續一同生活。身心科醫師分析,「卒婚不代表不愛對方,只是採取讓雙方喘息的生活方式。」

很多家庭主婦在兒女成家後,認爲卒婚更適合自己。(圖非當事人)圖/123RF

卒婚≠離婚 仍保有婚約關係

根據杉山由美子定義,所謂「卒婚」是長久一起生活的夫妻不解除婚姻關係,而能享受人生。理解每個人的差異,並互相承認各自有不同的興趣與想法,不需要總是在一起,也可以分開生活,或去不同的地方旅行。但因爲是家人,還是互相扶持。

身心科醫師李旻珊表示,採取「卒婚」方式,是讓夫妻雙方各自生活,但在法律上婚約關係仍存在,常見於55歲至70歲的熟齡夫妻,「對長輩而言,礙於面子問題,覺得離婚很沒面子,但對婚姻有一種疲倦感」,其實卒婚更貼切的形容是,給予彼此更多自我空間。

給彼此自由 像夫妻又像朋友

事實上,杉山由美子提出此一概念,源自於許多早期出生的傳統日本婦女,踏入婚姻後犧牲自我,放棄自我理想和事業,爲了家庭全心全意的付出,當專業的家庭主婦,辛辛苦苦替孩子、老公打點生活一切,但兒女長大成家後,上了年紀的女性,發現夫妻朝夕相對,卒婚型態更適合兩人。

李旻珊分享,臺灣許多個案亦然,常見的卒婚原因有兩種。第一種是,婦女在孩子離家唸書後,內心空窗、頓失重心,找不到自我價值的實現,這時心理健康會老得很快,開始憂鬱焦慮。

第二種是,不論夫妻哪一方,原本工作一輩子,退休後就像泄了氣的皮球,當生活重心剩下另一半,兩人的價值觀長期磨合已久,原爲了孩子都可以忍受,但小孩離家,開始思考是否可換一種相處模式,不選擇離婚,因爲「離」存在破碎感,另方面,年輕人離婚是有下一段婚姻的可能,但熟齡者較難再有新感情萌芽,不如就卒婚吧。

李旻珊指出,每個人在不同人生階段的價值觀會改變,各過各自生活,但也不代表可交男友或女友,因爲還存在法律上的認定關係,國外「卒婚」個案更多,兩人生活地點不同,一個住鄉下、一個住都市,分開居住,各自享有生活圈,週末才相聚,轉變爲更像熟悉的朋友關係。

卒婚vs.離婚差在哪?

●卒婚│夫妻間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形式下,各自享受自己的後半生,夫妻既可分居,亦可同居,不再綁住彼此。

●離婚│夫妻雙方或一方有結束婚姻的意思,依法律規定的程序解除婚姻關係。(找回「不將就」的人生 賴芳玉的離婚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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