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鋪開 做強“第三支柱”需綿綿用力

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12月1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由36個先行試點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隨着我國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從制度設計上推動“老有所依”,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過程中的必答題。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全面推行,補齊了我國養老金體系的短板,對於強化個人養老保障能力至關重要。當前我國覆蓋廣泛的基本養老保險採取現收現付模式,即年輕一代承擔對老年一代的贍養責任。但隨着我國人口結構調整,未來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迅速上升,傳統基本養老保險,也即“第一支柱”的可持續發展將面臨嚴峻挑戰。同時,由企業僱主主導的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因企業能力差異,難以有效提高覆蓋率。因此,個人養老金制度作爲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通過政策支持,以市場化運營方式,由個人自願參加,補齊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存在的短板,可以更好保障廣大居民的退休生活。

經過兩年多試點,“開戶數超7000萬人”的超預期成績是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居民個人共同努力的結果。但與之伴隨的“繳費冷”卻始終是探討個人養老金制度下一步發展時的核心話題。可以看到,爲提高個人養老金的繳費吸引力,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推向全國的過程中已有進一步優化。如針對各界反覆提及的投資產品同質化、領取條件苛刻等問題,給出了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將首批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產品目錄、新增多個提前領取情形等具體措施。此外,還提出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降低個人投資者的產品選擇難度;取消線上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錄音錄像”要求,提高居民投資積極性等優化措施。

隨着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全面推開,一些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望繼續優化。例如,已有不少學者通過精算研究指出,當前個人養老金制度稅優政策給中低收入人羣帶來的實質性優惠還有空間,這部分人羣的養老保障往往相對薄弱,恰恰更加需要個人養老金作爲養老儲備的補充。因此,進行稅優政策改革、提高產品長期穩健的投資回報率等,是後續強化個人養老金制度對中低收入人羣吸引力的關鍵。

當然,任何制度從新生到完備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如學者所言:“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與發展是一個長期過程,而非短期衝刺。”我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強化還需要綿綿用力,逢山開路、遇水架橋,持續解決制度推行過程中的新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