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詐騙反悔了!男從高樓跳窗仍被逮回 2度落跑直奔警局求保護

彭姓男子遭前同事引誘加入詐騙集團,但背不起來詐騙守則反悔逃跑,被抓回詐騙機房毆打,彭男再次成功逃跑後前往警局自首。(邱立雅攝)

彭姓男子被引誘加入前同事黎男自組的詐騙集團,擔任話務人員,但因彭男一直背不起來作業守則,因而反悔,從詐騙機房9樓陽臺偷偷溜走,遭到黎男等人帶回詐騙機房用木棍輪流毆打,還被恐嚇「要陪300萬元,否則看是斷手還是斷腳」,彭男嚇得再度溜走前往警局自首尋求保護,仍遭新竹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

黎姓男子與友人範男、劉男(3人涉案部分另行起訴)今年3月自組詐騙集團,謀議籌設詐騙機房運作牟利,旋由範男出面承租新竹市樹林頭夜市附近某大樓9樓的房屋,作爲詐欺機房使用,範男及劉男等人再透過黎男,召募被告彭男等人爲話務人員。

豈料彭男因無法背誦作業守則而反悔從事詐騙,兩天後的一大早7、8點,由位在9樓的詐騙機房隔壁陽臺趁隙離開後,範男竟夥同劉男及黎男,跑到彭男住處將彭男載回詐騙機房後囚禁。

範男、劉男以及黎男輪流以徒手及木棍毆打彭男身體,導致彭男受有下脣瘀青,左前臂、左手腕、右臀雙大腿多處紅腫等傷害,範男還持刀恫嚇彭男稱:「詐欺機房因爲你無法運作,你要賠償300萬元損失,否則看要斷手還是斷腳」等語,使彭男心生畏懼。

然因彭男無力賠償又害怕被斷手斷手,再次趁隙逃離現場向警方自首尋求保護,警方獲報後持搜索票及拘票循線查獲,並扣得範男作案用棒球棍1支、刀械1把等物品。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彭男不思循合法正當途徑獲取金錢,因貪圖不法利益加入本案犯罪集團,所爲實值非難,但犯後自行向警方自首並脫離犯罪組織,且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自白參與犯罪組織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依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暨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