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校長遭解除職務 董事會與校方各執一詞
高苑科大校長趙必孝被董事會解除職務,圖爲高苑科大。(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高苑科技大學辦校糾紛,對於教育部9日發文同意該校董事會解除校長趙必孝的職務,校方對此表示不解。董事會則說,近期將舉行董事會,並報請教育部選出代理校長,將繼續辦學。
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表示,首先,教育部公文未依《私立學校法》對校長解任,而是依財團法人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會議中所認定的「缺失」理由解聘校長。而其所謂的「缺失」,校方早已向教育部申覆,至今未收到教育部回覆,而教育部卻以董事會自行認定的缺失做爲「原則同意」解職校長的理由。
其次,教育部同意想停辦學校、欠薪的董事會解聘趙校長,並要求在同意解職校長後再捐資,其動機與緣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此令人質疑是否有特定單位在爲董事會清除障礙?且現任董事會從今年初突然接手學校,短短5天內就要求老師減薪資,職員降薪,完全不顧法令程序。
第三、董事會要求停辦已經覈定通過的五專招生,並頻繁干涉校務,企圖派任新校長,扣押財務文件,要求校內小型工程停工,甚至最早在3月中就要求趙校長離職。校長在整個過程中,站在學校教師和職員之一方,努力維持學校正常運作;沒想到董事會依然多次違反捐資承諾,導致全校老師從5月份欠薪至今。
目前,該校自救會的老師與職員中已經有近50名老師,依據《教師待遇條例》向法院提出要求全體董事負擔連帶責任的欠薪訴訟案,教育部甚至因董事會不捐贈資金,導致教師薪水無法發放,竟處罰學校,無視欠薪原因。
董事會對此表示,對於教育部解除趙校長的職務予以尊重,這是遲來的正義。董事會將持續辦學,也會依規定在 6 個月內完成新校長遴選,希望所有教職員全力配合新的領導團隊,繼續教學並輔導、照顧學生,董事會也會擇日跟所有教職員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