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院情侶吵架…女擅刪男手機對話 下場GG了

陳男手機LINE中與吳女的對話,全被吳女擅自刪除,因此勃然大怒提告對方(示意圖)。記者古和純/攝影

判決指出,吳、陳二人共同任職於高雄某家大型醫院,前年7月中某時許,吳在醫院產房內,以不詳方式侵入陳手機,還無故刪除兩人對話內容;事後,陳使用手機,觀看LINE對話紀錄時,才發現LINE中與吳的對話紀錄,竟均遭刪除,隔月經詢問,才知手機曾被吳取走,吳坦言擅自登入帳號使用。

陳氣得向岡山分局報案,因吳觸犯刑法無故輸入他人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以及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依刑法規定,從重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的電磁紀錄罪處斷。

法院審酌,吳不該不理性解決感情糾紛,但考量她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且無刑事前科,再斟酌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迄今未能成立和解或調解,依此判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以一天1000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