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師與學生衝突 「放一把菜刀在桌上」和家長談判慘了

高市某公立高中附設國中部陳姓女家政老師管教曾姓女學生爆發衝突,拉扯間曾女跌倒受傷,家長到校關心,陳女竟亮刀談判。,家長不滿提告。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陳女4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市某公立高中附設國中部陳姓女家政老師,阻止曾姓女學生上課玩麪粉,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曾女先向陳女潑水,陳女動怒、把曾女拉出教室時害曾女摔倒受傷。曾女家長趕到學校瞭解時,陳女氣得把菜刀放在桌上要跟家長談判,家長不滿提告。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陳女4月,可上訴。

2020年10月23日下午,曾女在家政教室拿麪粉跟同學嬉鬧,陳女看到當場罵她「死小孩」。曾女不爽被管,回嗆陳女三字經、五字經,還朝桌面丟擲烤肉夾。

陳女不讓曾女擾亂上課秩序,把她叫到教室外訓誡。曾女不服管教,不甩陳女、直接回教室洗碗。陳師不滿曾女態度差,跟進教室,卻遭曾女潑水。

陳女理智線斷裂,直接抓住曾女雙手走出教室,過程中,曾女不慎摔倒撞到桌腳,導致右腰挫傷,在校園中引發不小騷動。

陳女事後在教師羣組大吐苦水,強調曾女「不尊重上課!學生暴力」、「上課中突然被攻擊的感覺真的很恐怖」。事後曾女家長來學校瞭解衝突,陳女氣得直接放一把菜刀在桌上,曾女家長嚇得直接提告。

陳女辯稱,是曾女先潑她水又抓傷她手臂,她擔心曾女情緒繼續失控,會傷到她自己或其他同學,纔會抓住她的手,曾女會滑倒純粹是地板溼滑意外。陳女的律師也辯稱,陳女行爲是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法官傳喚學校主任及同學,盼動陳女行爲激動,造成曾女心理傷害非輕,不構成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要件。審酌曾女因該事件壓力大,很少再去學校上課,還需要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療,陳女無前科又有多次嘉獎紀錄,仍依傷害罪判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