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某國中管弦樂團 被控私收費用

高雄市某國中遭家長控訴疑似違法,學生每學期繳交6300元的社團費,想要退社團卻遭拒,且繳費收據竟爲私人收據,疑似未將費用納入學校公庫,有違法嫌疑。(高市教育產業工會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市某國中遭家長指控,該校以社團名義開設管弦樂團補習班,每學期收70位學生共近40萬元費用,且社團收支疑似未納入學校公庫,有違法嫌疑,而學生中途想退出社團還被拒絕。高市教育局14日迴應,該校樂團是學校家長自發性成立,教育局爲確實瞭解學校管弦樂團運作,以及經費收支情形,將到校查處,依法究責。

1名家長向高市教育產業工會投訴,指學校假借社團之名開設音樂補習班,每位學生每學期要繳交至少6300元的練習費用,還得利用中午午休時間練習,家長後來想讓自己的孩子中午好好休息、準備下午課程,於是提出想要退團,卻被社團告知已簽訂合約,無法退團,讓家長相當傻眼。

家長指控,他上網搜尋高雄市相關法條後,該社團疑似違反「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要點規範活動時間應爲課後輔導,以每週5天,每天不超過1小時,並不得超過下午5時30分爲原則,該社團利用午休練習似乎違法。

家長也發現,社團每學期收取70位學生、總共近40萬元的費用,但家長收到的繳費收據卻是私人收據,疑似未將款項列入學校公庫,有違法嫌疑。

教育局表示,該校樂團是學校家長自發性成立的,相關規範由參與團員及其家長合意訂定;管弦樂團甄選簡章內容寫道「參加團員費用須自行負擔,團費每學期繳交1次,學期間不再另行收費」,並於簡章中明訂練習時間與退團相關規範。

教育局解釋,該團目前會於部分中午時間2次大團練、1次分部練習;若有賽事,會於假日或課後加強練習。相關收費及支出由家長後援會委託學校代爲處理,學校並逐一記錄各項收支,定期公告收支明細。

教育局說明,針對家長控訴有關經費收支管理及運用、練習時間及退團等規範,爲了確實瞭解學校管弦樂團運作及經費收支情形,教育局將到校查處,若涉有不法,將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