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社宅工安意外釀1死 市府提「3策略」改善明上路

高雄市大寮區山仔頂段今上午發生工安意外釀一死,後續高市府針對工安防治策略提出3項加強改善方案,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高雄市大寮區山仔頂段社會住宅第一期工程今日上午發生工安意外,36歲的洪姓工人進行連續壁的灌漿作業時,疑遭到鐵管脫鉤砸中,左耳出血並當場昏迷,雖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今高市府稽查工地時,發現維護安全設備、設施存在缺失,除了依建築法勒令停工、開罰9萬元外,市府也針對工安防治策略,提出3項目改善,明日正式上路。

洪男今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大寮區山仔頂段社會住宅第一期工程進行連續壁施工時,灌漿用的特密管鬆脫並掉落,撞擊到洪男頭部,令他當場昏迷,並且左耳出血,同事見狀趕緊通報119送醫,但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對此,工務局表示,派員到現場稽查,發現工地未有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的適當設備或措施,依違反建築法第63以及89條規定,勒令停工並重罰起、承、監造人各9萬元罰鍰。

工務局指出,今日召開會議,副市長林欽榮也針對3項目工安防治策略,提出加強改善,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首先爲提高建築工地工安聯合稽查頻率,由現行每週2次,提高至每週3次,務使工地現場第一線施工人員確、落實相關作業規範。

再來是加強勞安衛相關講習,責成勞工局勞檢處偕同工務局建管處,至少每月辦理兩次工安防範講習會。特別是從事施工架、高處作業、吊料作業等高危險作業的第一線從業人員,強化其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有效提升相關知能及風險意識。

最後爲市府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包含各機關新建、水利、捷運、社宅工程等,一律要落實三級品管制度,並責成各機關工程主管人員要確實負起督導責任;必須由公部門帶頭作起,讓民間建築工程依循同樣標準落實相關規範,保障營建業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