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揪出柏昇過期肉 重罰840萬元

高市衛生局查獲柏升公司過期肉,昨宣佈加重裁罰840萬元。記者王昭月/翻攝

高雄柏升冷凍公司涉嫌以過期豬、雞、牛、鴨等肉品混裝新鮮肉出售牟利,高市府昨公佈4家下游餐廳,並對柏升重罰840萬元,市長陳其邁說,衛生局6月主動追查此案報請偵辦,主要問題是疑似過期改標,甚至是沒有標示,市府均掌握相關貨品流向,也要求預防性下架,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擔心過期肉品經過料理、加工後辨識即困難,籲衛生主管機關查獲違規就重罰,不能輕輕放下。

高市衛生局昨表示,此案一掌握線索後即主動移送地檢署,7月9日並配合橋檢調查,現場查獲封存11.4噸過期肉品,其中鵝肉逾期14年。相關肉品流向高市4家餐廳,除1家星級酒店,其餘3家餐廳都屬同一餐旅集團,已全數預防性下架,出貨確切日期及品項、數量,由檢調偵辦中,衛生局審酌情節,將加重裁罰新臺幣840萬元。

受害餐廳均表示,柏升罔顧消費者食品安全,將黑心過期肉混合新鮮肉品改標再販售,餐廳已全數預防性下架,並將配合衛生機關查驗,一起爲食安把關。

「難以想像有業者把過期肉賣給餐廳」高雄市陳姓男子表示,消費者花錢到知名飯店、餐廳用餐,就是期待業者把關食安,結果有餐廳用到過期肉品,「心裡覺得怪怪的」,以後不會去這些店。

高雄市長陳其邁說,衛生局今年6月因1起食安案件往上溯源,發現柏升有食安疑慮,主動報請偵辦,會隨時因應偵辦進度。

但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執行長徐邦瀚擔心,過期肉品經過料理、加工,根本無從分辨,籲餐廳業者購食材勿貪小便宜,低價入手,或明知過期食材仍進購。過期品一定要杜絕使用,且向衛生單位舉發。衛生主管機關更應加大稽查力度,查獲就重罰。

消保會也提醒民衆,上餐廳用餐若是發現食材變色或有異味,就要提高警覺,留存樣品送衛生局檢驗;萬一食用後身體不適,須取得診斷書、醫療費用當憑證,透過衛生局或消保團體向業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