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2教授收錢助學生寫論文 高管、負責人…至少5生學位恐撤銷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收受賄賂協助學生找人「代筆」碩、博士論文,護航學生取得碩、博士學位,橋頭地檢署偵辦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法院諭知唐、王各以10萬、20萬元交保,另有5名學生列被告,且有明確金流與對價;兩人近年指導學生多達雙位數,是否有更多人涉案正待調查。

國內多所大學曾爆發政商界人士論文涉及抄襲,包含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高雄市議員李眉蓁等人,均涉入抄襲風暴,被就讀的大學撤銷學位,讓學術倫理審議受到關注。

依學位授予法規定,學校授予之學位,若有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情況,論文、專業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或代寫等舞弊情事,學位應予撤銷並公告。

據瞭解,兩人近年指導學生達雙位數,其中不乏知名傳產負責人、民間企業高階主管,詳細涉案人數仍待清查,唐惠欽、王嘉男指導的學生若經該校審查後確定「代寫」,將撤銷學位,兩人恐將面臨行政調查。

檢調查出,王姓、唐姓教授藉着指導該校高階主管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機會,暗示學生可以委託教授協助撰寫論文,有意願的學生付錢後,2名教授再找外籍生幫忙寫論文,同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完成口試取得學位。

橋頭地檢署獲報後,由主任檢察官顏鬱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共同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日前發動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唐惠欽、王嘉男2名教授及5名學生到案釐清案情。

橋檢覆訊後,唐、王各以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橋院審理時,兩人均認罪,法官考量多名證人偵查中已具結證述,兩人手機、銀行帳目均查扣,王以20萬元交保、唐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地,禁止與本案有關人聯繫,其餘列被告學生則在檢方復訊後交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嚴重學倫案,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幫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橋檢覆訊後聲押,法院考量兩人認罪均交保。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