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判決書:《中時》報導黃國昌岳家在陸投資有事實根據
臺灣高等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中國時報A4政治綜合版
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曾高喊着抵抗大陸政經侵略,但他卻一直迴避談論敏感議題,就是他的岳父母早就在大陸投資且事業有成,根據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書內容,黃的岳家先後在大陸地區註冊成立農業研發和汽車配件公司,證實黃國昌的岳父母早在大陸投資做生意。
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是否在大陸地區投資,登記高名下的熙隆公司有無在大陸地區設廠的爭議,依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字第682號民事判決」,佐以大陸官方資料及《自由時報》電子報等媒體,認定《中國時報》報導此部分的內容,有事實根據及佐證。
高院判決指出,大陸地區國務院臺灣事務辦事處發言人孫安峰,2018年3月28日迴應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高熙治在2007年3月及2009年3月先後在大陸地區註冊成立了農業研發公司和汽車配件公司」,相關媒體也有引述報導。
合議庭法官認爲,根據相關資料,熙隆公司登記代表人爲高熙治、恆合公司的代表人爲黃國昌的岳母劉美珠,中時報導黃國昌岳父母曾有在大陸地區投資等「非無稽」,只是大陸地區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以及孫安峰的發言,未提及熙隆公司具體規模。
判決書也證實,熙隆公司在2009年3月間於大陸地區成立,註冊資本爲2860萬美元,登記代表人爲高熙治,營業所在山東龍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龍口恆合農業研發有限公司,代表人爲黃國昌的岳母劉美珠,成立日期爲2007年3月2日,營業所在山東省龍口市。
高院法官表示,《中國時報》這篇報導主要是引述中天新聞的相關內容,中天新聞2015年12月26日的新聞報導,其直擊現場是恆合公司,新聞畫面爲恆合公司土地未開發的光禿景像,且中天記者明確指出高熙治所購買的3000坪土地是農地,春天時種植不少農作。
外界批評,法院判決書內容公開透明在官方網站上,黃國昌選擇不談論法官認證的內容,解釋岳家早在大陸登記經營事業,卻一邊攻擊臺商,一邊迴避自己岳父母早在大陸有投資事業的「事實」,讓人對其言行舉止更加疑惑及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