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意外頻傳 中市府籲落實工地防墜設施

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臺中市政府提供)

近日全臺發生多起職業災害,其中高處墜落危害甚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若勞工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的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工作應設置防墜措施;勞工局將該項目列入今年勞檢重點檢查,守護勞工職業安全。

勞工局長張大春說,高處作業是職場上危險的作業項目之一,勞工局已將墜落災害預防列爲減災重點檢查項目。張局長也提醒,近日戶外高溫悶熱加上COVID-19防疫須戴口罩,爲避免勞工工作中發生熱衰竭、熱痙攣及熱中暑等情形,請勞工朋友在作業期間,務必記得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並注意身體狀況,避免因身體溫度上升導致熱危害。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說明,如在易踏穿的材料所構成的屋頂從事作業時,應設置具有適當強度且寬度30公分以上的踏板,同時使用揹負式安全帶、安全帽及其它必要防護具,且安全帶應確實掛置於安全母索上,並於屋頂設置安全網、堅固格柵等防墜措施。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強調,事業單位針對危險性作業,像於屋頂或侷限空間作業時,應配合事前至勞檢處網頁通報其施工或作業期程,藉由通報管理機制,掌握作業資訊,提早介入檢查及監督,以有效預防職業災害,提升臺中市職業安全衛生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