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兼做旅遊副業重 立委籲設立休閒事業部

港務公司兼做旅遊副業重,立委籲設立休閒事業部。圖爲挪威寶石及里維拉雙輪靠泊高雄港的畫面。(圖/港務公司)

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左)與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李賢義(右)。(陳祐誠攝)

臺灣港務公司除了貨運本業,近年也不斷配合政府政策推動旅遊業務,包括引進國際郵輪、發展遊艇旅遊、土地活化等,立委建議,港務公司應成立休閒事業開發部門,由專業人員負責,而不是由海運本業的人來兼做旅遊業務。港務公司迴應,樂見增加多元開發,內部會進行研議。

政府近年大力推動海上游憩,郵輪市場幾已恢復至新冠肺炎疫情前的水準,遊艇數量10年來也翻了10倍以上。不過,港務公司員工的專長几乎都是航運本業,對於資產開發、觀光遊憩事業不熟悉,也不善於長期規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邀請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針對「智慧航安、智慧港灣(港口)相關計劃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立委蔡其昌指出,港務公司近年不斷髮展副業,與百貨公司、遊艇業等合作,還要協助招攬國際郵輪來臺,也有舊大樓、港口周邊土地開發等工作,建議成立休閒事業開發部門,招募專業人才。

蔡其昌說,現在港務公司要發展的方向很多,但若員工都是海運方面人才,不理解其他產業,或是單純被主管叫來支援某業務,就無法做長遠規劃。他以臺中港開放海釣爲例,這麼多釣客的食衣住行,港務公司卻無法把人流化爲金流,土地也沒善加利用,很多政策可說是在做公益。

港務公司董事長李賢義迴應,除了本業,對於增加多元開發也相當樂見,內部會再做研議。他也強調,推動觀光要結合各方力量,包括交通部觀光署、旅行社等。

立委林俊憲則說,臺灣私人遊艇增加速度快,從2013年118艘,增加到2023年1444艘,成長12倍,但遊艇旅遊相關法令落伍,例如乘客只能原船去、原船回,不可以A點上船、B點下船,且在B點購物的東西不能帶回A點,限制非常多。

航港局長葉協隆表示,過去遊艇出海必須以俱樂部的型態經營,之後會修法做開放。另對於A點出、A點進等限制也會打破,讓旅程更有彈性,接下來的修法草案都有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