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承認喬裝執法 示威至今已逮捕700人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承認警方確有喬裝執法,但強調不會有違法行爲。(圖/香港電臺)
香港警方今日召開記者會時承認警員喬裝執法,但不是扮示威者,而是警方的「情報主導行動」,並強調喬裝警員不會做出違法行爲及挑起事端。而自反修例引發連串示威行動造成警民衝突,至今有約700人被捕,另外有12名員警因爲雷射光照射造成眼睛受傷需接受治療。
昨天(11日)香港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警員多次發射催淚彈並高聲辱罵,部份羣衆遭打至流血。港警方下午15:30由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及多名高階警官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昨日執法狀況。
鄧炳強在記者會中表示,指昨天示威者採用「目無王法」的野貓式手法,示威者包圍多處警署,甚至有暴徒以組織性、有預謀地向尖沙嘴警署投擲汽油彈。其中警方在11日當天拘捕111名男性與38名女性。若加上6、7月的多次示威活動以來,警方共拘捕約700人。此外,有12名警員遭雷射光傷及眼睛需要治療,另有警員被汽油彈擊中導致二級燒傷,送醫治療後所幸無性命危險。
香港警方12日下午記者會時承認,確有喬裝執法情事,指其爲情報主動行動。(圖/美聯社)
媒體詢問在銅鑼灣是否有員警扮黑衣人喬裝執法,鄧炳強未直接回答,僅稱警方採取情報主動的行動,但確保不會挑起事端、做違法行爲。警員確有喬裝不同的人物,但不是扮示威者,且因行動情報需要,無法透露喬裝人員數目。
另外,記者會上警務處助理處長麥展豪亦承認,昨天葵芳港鐵站警方發射了一枚催淚彈,推翻了昨天否認在地鐵站內發射催淚彈的說法。至於右眼中彈少女,麥展豪認爲目前沒有證據證明少女受傷是由警方造成,現場有鋼珠等其他武器,不能確定是警方射爆她右眼。
記者會上有記者以普通話提問稱,有傳言稱現在香港的示威有恐怖主義苗頭,港警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稱,按聯合國的定義,目前未能歸類爲恐怖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