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6歲女下車警到場 虎媽後悔管教不當

6歲女童遭媽媽趕下車後趴在駕駛座窗邊,聲聲吶喊「媽媽對不起、拜託」,不斷求饒,遭民衆側錄後向警方報案。(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有名年輕媽媽1日晚間駕車途中,疑因6歲女兒不聽話,竟將她趕下車,女童下車後趴在車窗不斷求饒,吶喊「媽媽對不起、拜託」,民衆側錄向警方報案,員警趕到現場時女童已在車內。高市社會局說,該名媽媽沒有違法,但管教方式不妥,後續會請社工介入關懷。

警方表示,1日晚間10時許,有民衆在楠梓區援中路、德中路口,發現有女童趴在自小客車的車窗外,對車內駕駛座聲聲吶喊「媽媽對不起、拜託」,不斷向媽媽求饒,要求進入車內,民衆側錄影像後報案,但員警抵達現場時,女童已在車上。

警方依民衆側錄的22秒畫面,實際瞭解情況,該名22歲的年輕媽媽表示,女童因爲經常說謊,這次又激怒她,才以這種方式嚇嚇懲罰她,員警發現,女童下車地點是路徑尾端,雖然沒有車輛通行,但該名媽媽教育方式失當,當下勸導要用愛的教育,媽媽聽了後對於把女兒趕下車也表示後悔,事後警方仍依規定通報社政機關兒少保護。

高市社會局指出,該名媽媽當時一直在車上看着,之後就讓女童上車,未讓孩子獨處在危險環境,未違反兒少法,但管教方式不妥,會請社工關懷,提供親職教養知能。

高師大諮詢輔導系老師卓紋君建議,當孩子犯錯時,家長當下可先保持距離,讓孩子獨處1個空間,讓其知道父母正在生氣,給孩子思考反省的機會,父母也要在懲罰前向孩子講清楚,生氣是對事不對人,纔不會讓孩子感受父母不愛他;父母的語氣不可情緒化,才能達到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