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排氣管炸街遭攔查!臺中機車男狂跳針 拒酒測秒噴38.4萬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47歲謝姓男子多次騎乘改裝過排氣管狂飆,噪音炸街早被警方鎖定,日前中午果然被員警攔查,謝男一再跳針「爲什麼要攔我」,「因爲你排氣管改裝過」,警方意外發現謝男爲何面色潮紅?不料竟辯稱結膜炎啦,謝後來見抵賴不過,選擇拒測,挨罰38萬4千元。

▲▼警方攔查一輛改裝排氣管的機車,意外發現酒駕,車主拒測遭罰38萬元。(圖/民衆提供,下同)

臺中市警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何永州與警員洪瑞麟,日前中午1點多,在北區中清路及北平路口攔下噪音炸街的謝男,謝遭警攔停後眼神遊移,藉着抽菸壓抑緊張情緒,不斷質疑爲何無故攔查,員警告知因爲機車排氣管聲音過大,不然也不會攔你。

員警發現謝男面色潮紅,渾身散發酒氣,但謝竟辯稱自己患有結膜炎,眼睛纔會紅紅的,並沒有喝酒,但面對酒測要求時,卻不斷使出拖延戰術,最後見技倆失效,放棄掙扎選擇拒測。

由於謝男已是二度酒駕拒測,員警當場開罰36萬及無照駕駛2萬4千元,該輛機車移置保管,車牌吊扣2年,須繳清罰鍰才能領回,另外,改裝排氣管噪音超標部分,員警一併通報環保局,之後謝男還得面臨環保局檢驗裁罰,慘痛的代價讓謝男大嘆「早知道就不改裝排氣管了」!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衆,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車輛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任意變更車輛排氣管、消音器行爲,將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可處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