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實施水稻玉米種植完全成本保險

原標題:福建省全面實施水稻玉米種植完全成本保險

(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福建金融監管局聯合印發通知,在全省實施水稻和玉米種植完全成本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種植收入保險,爲兩大農作物“上足保險”,更好保障農戶收益。

水稻、玉米種植完全成本保險主要針對颱風、洪水、寒潮、乾旱等自然災害以及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保額爲每畝1000元,費率分別爲3%、4%。財政對投保保費給予80%補貼,農戶僅需承擔20%。其中,國家產糧大縣市縣兩級財政應承擔保費的10%由省級財政承擔,切實減輕產糧大縣財政負擔。

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通過我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遴選的種植業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上述保險時,只需繳納自付比例部分保險費,即可辦理農業保險。財政保費補貼部分由承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向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

農業易受氣候影響,市場波動大,充滿不確定性。過去,農業保險以保障種子、化肥、農藥等直接物化成本爲主,保障水平相對有限。完全成本保險則實現了對物化成本及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的農業生產總成本的保險。

人保財險福建省分公司高級專家劉劍雄舉例說,比如,一名農戶種植了100畝水稻,成本除了種子、化肥、農藥等直接投入,還有人工、地租等,每畝成本約爲1500元,總成本15萬元。如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險,遭遇自然災害絕收後,每畝可獲賠1000元。在財政補貼下,農戶投保每畝保費僅需交6元,100畝地農戶只需繳納保費600元,最多可獲得賠償10萬元。

“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金額體現了農產品的價格和產量,保障水平覆蓋農業種植收入。過去我省水稻物化成本‘基本險’的保障水平爲每畝500元,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大大提高了糧農的保障水平,加上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等農業補貼,若遇風險基本上可以把損失彌補回來,實現旱澇保收。”劉劍雄表示。

目前我省稻穀播種面積約900萬畝、玉米種植面積近70萬畝。2020年發佈的《關於加快福建省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提出,力爭水稻種植保險覆蓋率保持在80%以上,並逐步向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轉變。去年底,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已先行在浦城、邵武、建甌、建陽、寧化等5個國家產糧大縣實施。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