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資格 國勞保年金可一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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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臺灣明年將步入超高齡化社會,越來越多人多人關注退休金的規畫;勞工保險局提醒,年滿60歲退休者並請領勞保老年年金,若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自請領後就不能再參加國保,不過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曾參加國保並繳納保險費,年滿65歲時,都可以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局表示,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者」、「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以及「2023年9月30日前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者」之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勞保局表示,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因未計勞保年資,故只要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情形符合「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者」、「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的情形,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
勞保局提醒,旅居海外的國民如果超過2年未持本國護照入境而戶籍遷出國外(非除國籍),則在遷出國外期間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戶籍未遷出國外或已恢復戶籍,且符合「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者」的國民年金加保資格,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勞保局指出,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公教保養老年金給付者,於請領給付後均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另外國民年金法施行15年後,即2023年10月1日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