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長貪小利 侵佔全連新兵洗衣費

陸軍第十軍團前蕭姓輔導長向全連一○二名新兵補收一萬五千多元洗衣費,事後得知價格沒調漲,未退回款項還侵吞入己,連長質問時,他僞造廠商收據。臺中地方法院比對軍方多人說法,不採信蕭辯詞,依侵佔、僞造文書等罪判他四月徒刑。蕭事後已退伍。

檢方調查,蕭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起擔任該營區中尉輔導長,他和前任輔導長交接得知保險櫃內有十一萬七千三百元訓員士兵的個人洗衣費,後因洗衣價目可能調漲,蕭沒等正式通知,又疏未查證調漲日期,就依價目計算每人應再補繳一百四十八元。

蕭再命幹部收齊全連一○二人、共一萬五千零九十六元補繳費用,月底得知洗衣費沒調漲,但他沒退還反而侵吞。連長髮現有異,要求交出收據檢查,蕭怕事蹟敗露而僞造收據,假稱溢收款項有交給廠商。

臺中地院審理時,蕭否認僞造文書,收據上「註記」的是溢繳的金額,以後會退款。他說,向連長答稱「是廠商寫的」,是因被問一時緊張而口不擇言,沒有僞造文書之意。

連長說,得知蕭在原單位帳目不清纔要求他交出收據,他質疑金額不符,蕭先是說廠商寫的,後又改口自己寫的。中院以蕭貪圖小利又企圖掩蓋疏失,依侵佔、僞造文書兩罪判他四月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