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打疫苗猝死向總統陳情 羅一鈞喊冤迴應了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30)針對疫苗救濟案作說明。(李念庭攝)

疫情期間,一名42歲女性施打新冠疫苗後,腦部急性水腫猝死,家屬持三軍總醫院開出的「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向衛福部提出疫苗救濟申請,卻遭駁回,當事人律師向總統告御狀,指控衛福部拒絕提供審議資料。疾管署今(30)說明,衛福部依法行事,不存在「不甩總統」或「與被害人作對」情形,當事人也能依程序調閱相關書卷證據。

當事人女律師翁伊吟指控,該喪命女性當時按規定施打兩劑AZ疫苗後再混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卻引發腦部急性水腫後過世,三總在醫師診斷書與死亡證明書上,記載死因與新冠疫苗有關,但家屬申請訴願被駁回。翁伊吟向總統賴清德陳情,總統府3日內火速回復要求衛福部依法辦理。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秀出「總統書函」迴應,總統府8月28日交辦書函,衛福部已在9月19日正式函覆當事人,總統府並無要求直接提供資料給當事人,因此不存在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事項、「欺上騙下」等情形。

至於週刊質疑衛福部增加律師陣容、刻意與當事人作對,羅一鈞說明,各案人力皆由律師事務所自行指派,律師事務所通常都會搭配1~3位律師作分工,並非衛福部要求律師加派人手。

證據部分,衛福部表示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遭受害者家屬及立委痛批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羅一鈞說明,會議都會自動錄音,但保存後若要公開,會牽涉到個資問題,目前並不會調整錄音不保存、不公佈模式。

羅一鈞表示,法官認爲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等法律程序上有瑕疵,判衛福部敗訴,但當事人提出程序不完備部分,法官並未採認。

疾管署說明,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疫苗救濟小組),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成立,由具獨立性並具有多元專業(包括醫療、法律、社會人士等)委員共同組成,每案都會調閱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驗結果,進行初步及最終鑑定。衛福部對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議過程合法合理。

羅一鈞指出,審定結果都以書面送達申請人、公佈上網,申請人若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申請閱卷,若不服訴願結果,也能再提出行政訴訟,衛福部會提供書狀給當事人及律師。衛福部皆依法配合提出完整資料,說明審議小組會議召集合法性,並輔以醫學實證文獻,充分說明審議小組對案件關聯性研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