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具店怪叔叔攀談女高中生 聊天3小時還熊抱下場慘曝光

女高中生在公園遭猥褻,在佛具店上的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吳姓佛具店銷售員,去年7月間見女高中生獨自步行,假意上前攀談換LINE加好友,1個星期後又在內湖某公園巧遇,尋找各種話題聊天3小時。女高中生早已不耐煩,晚上9點打算返家,竟遭環抱騷擾,造成上臂挫傷,士林地院認爲雙方已和解,吳男自費進行心理諮商,依強制猥褻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接受法治教育3場。

年近40歲的吳男,已婚,去年7月21日在公園遇到17歲高中女生,吳男主動搭訕要求換LINE,但女高中生只是不想當面拒絕,返家後即封鎖LINE好友,不料間隔1星期,又在附近巧遇,吳男這次用各種話題,拖住女高中生聊天,直到晚間9點,女高中生拒絕再待在公園,堅決要返家休息。

吳男仍不放棄,先用臉接近,再碰觸女高中生胸部,最後從後方環抱,3次猥褻行爲,讓女高中生受到驚嚇,奮力掙脫,掙脫後立刻由父親陪同向警方報案,並提告強制猥褻、傷害。

判決指出,吳男要求加女高中生LINE好友即遭封鎖,即表示不願繼續,吳男應知所進退,又爲了滿足一己之私慾,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導致女高中生內心感到恐懼,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