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第二區污水下水道公告接管 這些範圍逾期5/12面臨裁罰

臺中豐原豐南街109巷接管污水下水道後採用壓花地坪進行美化,使巷道不再骯髒雜亂臭味。(臺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豐原第二區污水下水道公告範圍,,應於公告日起6個月期限內完成接管,逾期5月12日拒接將面臨裁罰。(臺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臺中市水利局推動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豐原區已完成接管300戶,水利局呼籲民衆配合接管,尤其豐原區已公告的區域範圍包括育英路56巷以南、育英路24巷以東、育英路100巷以北及育英路以西所圍區域,應於公告日起6個月期限內完成接管,逾期5月12日拒接將面臨裁罰。

豐原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管線用戶接管工程,其中豐原大道及田心路等區域去年3月底開工,範圍涵蓋田心裡豐田裡、南陽裡等3裡,陸續舉辦3場裡說明會及11場巷道說明會,且完成公告範圍內的第一條示範巷道。

水利局說明,豐南街109巷接管後採用壓花地坪進行美化,使巷道不再骯髒雜亂有臭味,解決擾人問題,讓居民感受到接管後的改變。

水利局指出,依據《下水道法》第19條及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7條等相關規定,用戶接管具法令上的強制性;籲請公告範圍內尚未接管的用戶,於2020年11月12日公告起6個月內,自行僱用登記合格的承商,完成雨污分流改管作業並向水利局申請接管以聯接污水下水道。

水利局補充,目前尚在獎勵期間,在施工空間足夠無施工障礙下,可免費辦理接管。用戶接管施工時,原則上會一併填除化糞池,除提升環境品質,也能省下定時抽肥、投藥設施維護等開支,對市民絕對是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