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大樓傳確診整棟清零隔離 律師質疑法令依據在哪

高雄鳳山大樓29日下午傳出有住戶確診,市府昨緊急對該棟樓實施「清零專案」。(民衆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鳳山區一棟大樓傳出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市府昨緊急對該棟樓實施「清零專案」,召回100多位住戶進行採檢,並強制送防疫旅館隔離14天;對此,高雄知名行政法律師林石猛在臉書發文,質疑市府法源依據,要高雄市陳其邁給個說法。

林石猛指出,2002年做成的大法官釋字第543號解釋已闡明「緊急命令之發佈,雖不受憲法第二十三條所揭示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惟仍應遵守比例原則」,可知「在國家元首依憲法頒佈緊急命令的情況下,都必須遵守比利原則,臺灣現在尚未頒佈緊急命令,不知道高雄市長是依據什麼法令依據,可以將整棟大樓住戶一律強制隔離14天?有無衡量比例原則?陳市長應公開說明。」

林石猛說,他平時很少評論高雄市政府施政作爲,但昨晚高雄市長的「鐵腕措施,將一人染疫的鳳山某大樓全部住戶,一律強制送進防疫旅館關14天,着實令同爲鳳山住民的他大感震驚與不解,因爲在沒有法律依據情況下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實在讓人難以再保持沉默

他表示,這些被高雄市府「強制收容」14天的鄉親,如果對市府作法不服,可以考慮聲請提審等及時救濟,他也希望市府針對強制措施與比例原則如何衡量判斷,市長陳其邁應公開給個說法。

據悉,昨採檢陽性的女住戶,和24日公佈的確診者,均住在鳳山該棟大樓,兩人住在同棟樓但不認識,疫調研判是之前有先後搭同部電梯下樓倒垃圾而感染,擔心同棟樓住戶陷入高風險,故採取強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