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夫登門撲倒牀上強吻脫衣 妻裸身擋門慘被拖到走廊
▲林姓男子不想要離婚,衝到分居妻子住處施暴,被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與妻子分居後不甘心,大半夜猛按妻子住處電鈴並傳訊揚言散佈性愛照,妻子開門即遭強吻被扯下衣褲,趁隙打電話報警後,不顧自己下身赤裸,擋住門口不讓林男離開,又遭林男硬拖到走廊上。林男辯稱只是不希望離婚,怕妻子聲音太大,親她是想要她閉嘴,臺北地檢署20日依強制猥褻、妨害性隱私等多罪起訴林男。
林男與妻子原本是工作夥伴,6、7月間,2人因工作態度問題發生爭執,林男一氣之下放話要離婚,並搬出住處,沒想到分居1個月左右,林男開始反悔,凌晨3、4點跑回妻子住處狂按門鈴,並打電話傳訊要妻子開門。
熟睡的林妻清晨醒來看手機,發現林男擅自刪除她的社羣留言紀錄,還傳送以前偷拍的性愛照,並揚言散佈出,林妻趕緊開門,林男立即將妻子撲到牀上壓制,強吻妻子並脫去衣褲,妻子努力掙脫後,打電話報警。
林妻不甘心受辱,堅持要等警察到場,一女當關地擋住家門口,不讓林男離開,此時林男拿出手機拍下妻子裸身站在門口的樣子,接着把妻子硬拖到門外的大樓走廊上,2人在門外纏鬥過程被社區監視器拍下,過程中互有掛彩。
林男到案承認犯錯,稱自己只是不願意離婚,但事後卻又反告妻子傷害,檢察官調查認爲林男無故登入妻子的社羣帳號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強吻脫衣等行爲涉及強制猥褻,偷拍性愛照還揚言散佈則構成妨害性隱私、恐嚇等罪,依法將林男提起公訴,至於妻子被控傷害部分,屬於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