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男違法來臺工作月領27K「扣過半仲介費」 太辛苦打1955求救

嘉義地檢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起訴裴男。(本報資料照片)

裴姓男子2年前以看護工名義仲介2名菲律賓男子來臺,遭指控和僱主合謀,讓僱主夫妻以不實失能診斷證明書,向勞動部申請外籍看護,結果兩名菲律賓男子入境臺灣,卻是在中埔鄉種檳榔、採檳榔,2人工作1個月覺得太辛苦,加上月薪2萬7000元,卻要扣1萬5000元當仲介費,主動撥打1955專線求救,經嘉義縣專勤隊循線查獲、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起訴裴男。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8歲裴姓男子主要負責仲介外籍人士來臺工作業務,早就曾因違反就業服務法遭判刑3個月確定,2019年9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2022年間,裴男得知呂男、魏女夫婦有僱用人力種植及採收檳榔需求,以呂男假裝罹患失智症,需要他人照顧,讓高雄地區某醫院開立不實的失能診斷證明書,另呂男也帶母親前往嘉義市某醫院看診,取得呂母的失能診斷證明。

之後裴男再以看護呂男、呂母爲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2名菲律賓男子,勞動部覈准後,2名菲律賓男子分別於2022年11月間入境臺灣,並由呂男、魏女夫婦以每月新臺幣2萬7000元代價,僱用2人從事種植及採收檳榔工作,裴男除各獲1800元服務費外,每月還能各取得1萬5000元仲介費。

2名菲律賓男子僅工作1個月,就覺得工作過於辛苦,同年12月底,主動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求救,事情才曝光,檢方表示,由於2名菲律賓男子來臺前,已經知道要從事採收檳榔相關工作,且要扣除健保、仲介等費用,在臺期間,並沒有被限制自由或使用手機,是因爲工作太累才求援,所以裴男另遭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