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海防射殺我船員 廣大興案判有罪 陳明堂欣慰

陳明堂對菲律賓法院對廣大興案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員殺人罪成立,感到欣慰。(張孝義攝)

發生於2013年的屏東縣琉球鄉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海防隊員以機槍射擊,造成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菲律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將案中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員殺人罪成立,刑期8年1日到14年8月1日,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對此表示,雖然時間拖得很長,法務部對判決結果仍感欣慰,並感謝相關單位。

陳明堂表示,屏東地檢署於案發後以殺人罪起訴開槍的8名海岸防衛隊員,屏東地院並對被告發布通緝,雖然菲國的審判時間距今已超過6年,但法務部對結果感到欣慰。

陳明堂說,這件殺人案本來是由菲律賓巴丹島的法院審理,後來經臺方聲請移轉管轄,轉由馬尼拉法院接手辦理,菲律賓是英美法系國家,審判皆需經過交互詰問才能變成證據,所以承辦的屏東地檢署前檢察官曾士哲第一次從馬尼拉坐小飛機去巴丹島出庭,同班飛機上就坐着8名殺人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員,雖然有危險性,但是,爲了國家,曾檢察官仍前往巴丹島,之後才聲請移轉管轄到馬尼拉。

陳明堂指出,臺、菲司法互助協定在2013年4月簽署,互助協議後20天發生後發生廣大興案,雙方在廣大興案中互有來往,菲律賓的檢察官曾經來臺取證,希望未來臺、菲間的司法互助形成良好互動模式,持續與菲律賓進行有效的司法互助,使兩國的政府及人民皆能從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