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單”造小家電作贈品 代加工企業被起訴

新華社南京3月14日電(記者朱國亮)“飛單”製造小家電,以爲是贈品就能矇混過關,不想最終還是被發現。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新近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對一家代加工企業兩名負責人提起公訴。

“飛單”是指代加工企業與客戶繞過品牌方,冒用品牌方的名義私下生產、銷售的行爲。

2023年5月,惠山區消費者臧先生在一購物平臺參與“積分兌福利”活動,用積分兌換了一臺國內知名品牌的網紅電飯煲,到手後卻發現質感粗糙,沒有防僞碼,便撥打品牌售後熱線。品牌方鑑定該電飯煲系仿冒產品,立即報警。警方偵查發現,這是一起涉嫌“飛單”造假案。今年3月11日,惠山區檢察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對兩名代加工企業負責人盧某、楊某提起公訴。

承辦案件的惠山區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張琦介紹,涉案代加工企業承接了這一知名品牌的電飯煲、電火鍋生產業務。其正規生產、銷售流程應是:客戶向品牌方下訂單,品牌方將訂單交給盧某、楊某的代加工企業生產,品牌方對產品檢驗合格後發放“一對一”防僞碼,代加工企業給產品貼碼交付客戶。然而,盧某、楊某卻和客戶林某(另案處理)私下合謀,繞過品牌方“飛單”生產小家電,作爲“贈品”發放給消費者。

“‘飛單’不僅損害品牌方知識產權,還會因監管不足造成質量隱患、無售後服務等一系列問題,從根本上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張琦說。

經查,2021年8月至2023年8月,盧某、楊某在未經品牌方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爲林某生產假冒註冊商標的電飯煲9000餘臺、電火鍋8000餘個,銷售金額120餘萬元。經抽樣檢測,部分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贈品屬於商家營銷產品,和正價購買的產品一樣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不會因爲是贈送的就減輕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罪責。”張琦說。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