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險理賠重點不一 細比較
隨着防癌險的需求愈來愈高,尤其在門診費補助、用藥補助等不同的給付項目,已開發出更爲多樣化的保單可選擇。圖/本報資料照片
若以衛福部所公佈的2021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排行,癌症不僅仍蟬聯榜首,保險業者也指出,罹病年紀有提前發生的趨勢,其中,癌症有86%集中在55歲以上的族羣,至於65歲以上的癌症死亡人數,則較2020年增加約1,500人,這也使得市場對防癌險的需求愈來愈高,尤其在門診費補助、用藥補助等不同的給付項目,已開發出更爲多樣化的保單。
保險業者指出,防癌險最大的必要性,在於癌症不論是化療、手術,或是藥費等花費都非常高,不論是自己或親人罹癌,都會因爲龐大的醫療支出花費而使病人承受更大的精神負擔,甚至因此加重病情惡化速度。
至於防癌保單的組成架構,保險業者指出,一般而言,都會有「初次罹癌保險金」,有些公司推出的防癌險保單,亦會有每次門診費用的補助,而有些類型的保單,例如,富邦、國泰人壽目前都有推出專門針對新藥使用作爲理賠重點項目的保單,則把補助的重點放在對於試用新藥的保險給付。
唯一一傢俱有國營背景的壽險公司臺銀人壽,亦有推出防癌保單。
對此臺銀人壽指出,臺銀人壽所提出的防癌險,保單給付項目包括了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包括初期、輕度及重度不同情況,不論發現時間的早晚,都有這種初次罹癌給付;另外也有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這兩種給付,會以所繳交保費加計利息來退還,以及滿期保險金、第一級至第六級的失能豁免保費等等項目。
臺銀人壽對這些給付項目進而說明,不同的給付方式,各有在資金補給上不同的優點,例如,初次罹癌險對保險給付一次給付,有利於保戶依自身需求、療程進度與費用支出來調整資金運用,較有彈性的空間。
而必須注意的是,有些防癌保單對於罹癌患者有一旦罹癌,就有保費豁免的優惠,但大多數的保單,仍會要求必須繼續繳交保費到期滿爲止,除非有例外,就是所謂的「失能豁免保費」。
臺銀人壽形容,豁免保費是「保險的保險」,因爲一旦被保險人發生符合保費豁免情況時(臺銀人壽的保單是以第一級至第六級的失能來界定),接下來的續期保費即可免繳,但仍可以維持保單的效力,也可以得到原先保單契約中所承諾的各種給付。另外在保防癌險時,儘管目前市場上多數的防癌保單未有還本的機制,但保戶仍可以有「到期還本」的挑選空間,此時的防癌保單還因此發揮了「儲蓄」功能,只是保戶除了比較是否還本之外,也要仔細比較各種給付項目,以及給付額度,依照自身各種需求的先後順序好好作比較,才能選到最令自己滿意的保單。
倘若以還本型的防癌險保單而言,臺銀人壽目前所推出的防癌險「滿期保險金」機制,在市場上可說相對划算。
臺銀人壽指出,該機制的啓動,是對於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紀達86歲的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按保單週年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與「年繳保險費總和*1.06」的價值,兩者之間取其高者來給付,也因此,即使保戶沒有罹癌,但保費到期了仍能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