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亡 練臺生再遭境管8個月

涉及錢櫃KTV大火案的錢櫃董事長練臺生,臺北地院認爲他有逃亡之虞,裁定自8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錢櫃KTV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慘劇,錢櫃董事長練臺生涉過失致死等罪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考量練臺生境管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審理後,認爲練臺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有必要繼續境管,裁定自週二(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涉嫌重大卻不認罪

錢櫃林森店去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因疫情衝擊業績,練臺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臺北地檢署認定練臺生、王聖傑、林森店經理翁珮雯7人涉有疏失,依《刑法》過失致死罪、違反《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5罪起訴。

去年12月17日,臺北地院首度開庭,練臺生否認犯罪;練的辯護律師則說已與死者家屬及97名傷者和解,希望能解除出境限制,但合議庭考量本案嚴重性及衆多生命傷亡,認爲練臺生、王聖傑、翁珮雯3人有逃亡之虞,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裁定3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辯分層負責少管事

由於練臺生3人境管期限在8月16日屆滿,北院日前開庭視訊練臺生3人,練臺生辯稱,他雖身爲董事長,但很少管事,公司都是分層負責,他只有審覈預算,不清楚施工計劃。去年發生大火,是公司員工打電話通知他,他直到被檢察官起訴,才知道自己是消防管理人,強調本案是施工廠商疏失導致意外。至於與被害人和解狀況則要「回去再瞭解」。

合議庭認爲練臺生具有相當資力,加上本案被害人衆多、受害法益亦重,有相當理由足認練臺生3人在訴訟程序進行中若發現對己不利情事發生時,有潛逃海外不歸之可能性及疑慮,認定3人有逃亡之虞。

合議庭爲確保案件審理程序能夠順利進行,認爲練臺生3人有繼續境管之必要,裁定3人自8月17日起均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