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李文俊、黃麗招滅證串供 南檢首度聲押議員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持續發展,臺南地檢署對於失聯3天、被外界視爲關鍵人物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前副議長李文俊及市議員黃麗招等3人,於7日凌晨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這也是此案首度有議員被聲押,顯示檢調的偵辦動作正逐漸進入核心。

林士傑6日被拘提到案後,專案小組當天下午再度傳訊本月3日獲交保的議員李文俊、黃麗招,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均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行賄罪嫌及《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犯嫌重大,其中李文俊、黃麗招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士傑也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亦聲押禁見,昨夜獲裁準。

另外,專案小組6日再次傳喚先前交保的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南市府地政局約僱人員黃怡萍等3人後,認定黃怡萍的供詞避重就輕,違反選罷法行賄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聲押禁見,臺南地院7日凌晨裁準。

至於南檢5日聲押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被臺南地院無保請回後,當天即火速補強證據,向臺南高分院提起抗告;高分院7日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南地院更裁。被裁準羈押禁見的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也委託律師提抗告,但被臺南高分院駁回。

針對檢調大動作偵辦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臺南市長黃偉哲除支持檢調全力偵查辦案外,也希望速查、詳查、嚴查,儘速查明,還原真相。

國民黨團書記長、市議員蔡育輝則表示,李文俊從補選副議長時,即與民進黨暗中合作,對李文俊被聲押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