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長:學生防護 不從事軍事勤務

國防部長顧立雄24日表示,不會要求學生從事軍事勤務。(劉宗龍攝)

日前青年服勤同意書引發質疑是要高中生上戰場?國防部長顧立雄24日表示,依《民防法》施行細則,民防團隊戰時要配合國防軍事單位執行8項任務,但只限民防團隊,不會要求學生從事軍事勤務,而是以校園自救互救爲主,將與內政部協商清楚。但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說,《民防法》沒規定學生在校園自救等條文,她建議法規應該寫清楚。

徐巧芯昨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指出,她近期接獲許多家長陳情,擔憂一旦開戰,學生是否需要上戰場,同時關切法律規定學生支援軍事勤務的範圍。

另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擬提案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相關條文,刪除「學校青年動員服勤」;徐巧芯也希望政府慎重考慮,把高中生移出《民防法》跟《全動法》之外,「這是大人們要面對的事情,應該放過學生」,她將提案修法刪除「高中生參加校園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服勤」等等字眼。

顧立雄表示,依據《民防法》施行細則第3條,民防團隊人員於戰時要配合國防軍事單位執行8項任務,如搶修軍用機場港口、裝卸運輸軍品、對空監視及報告敵機動態等項目,顧立雄強調民防團隊是以民防總隊爲主,並非是學生,「學生不會協助、也不會規範學生從事這些勤務」。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署長白捷隆補充,依據《民防法》的防護團條例第8條刊載,學生防護團的執勤範圍有5點,分別是「協助民防團隊擔任空襲防護、救護、消防等工作」、「協助政府機關擔任宣導工作」、「協助醫院、救護隊擔任救護工作」、「協助生產機構,擔任軍需物資生產工作」、「協助軍事、警察單位,擔任交通管制、疏導等工作」。

徐巧芯認爲,這樣還是讓學生們在外走動,不能與一般平民一樣待在安全的地方;徐巧芯並關切,所謂「軍需物資」包含那些?白捷隆說,條例中羅列10類,包括紡織類等。